第一章:明朝考公界的“反卷”达人,出道即带刺
永乐十九年的北京科举考场,弥漫着一股诡异的气氛。考生们不是在偷偷往袖子里塞小抄,就是对着主考官的方向频频作揖,唯有一个二十出头的年轻人,正襟危坐得像块刚出炉的青砖——此人便是于谦。
彼时的明朝科举圈,流行着一套“潜规则生存指南”:考前得给主考官送点“润笔费”,答卷时要故意在文中埋几个“暗号典故”,哪怕写得一般,只要让考官看出“自己人”的痕迹,名次也能往前挪挪。可于谦偏不,他不仅把笔墨纸砚摆得像仪仗队,写策论时更是像在给皇帝写就职演讲,字里行间全是“天下兴亡匹夫有责”的硬气,连个客套的谦辞都懒得加。
放榜那天,主考官拿着于谦的卷子,气得胡子直抖:“这小子是来考试的,还是来训话的?”旁边的副考官凑过来看了两眼,突然一拍大腿:“这文笔,这见识,比那些只会拍马屁的强十倍!咱们要是因为他不懂规矩就刷掉,将来怕是要被骂眼瞎。”于是,于谦硬是凭着一股“我写我的,你爱录不录”的犟劲,考上了进士,成了明朝公务员队伍里的一朵“带刺的玫瑰”。
刚入职那会儿,同事们都觉得这新同事有点“社交障碍”。按规矩,新科进士得给前辈们“拜码头”,拎点家乡特产聊表心意,于谦却提着一捆书就去了。有人提醒他:“于兄,你这样会被穿小鞋的。”于谦翻着书头也不抬:“穿就穿,反正我脚大,挤不死。”
更绝的是他在御史任上的操作。有次明宣宗朱瞻基要去北方巡查,大臣们都忙着写“陛下圣明,此行必能一统宇宙”的赞歌,于谦却递上奏折,劈头盖脸就是一句:“陛下,边境军粮还没补齐,驿站马匹缺了一半,先解决这些再出门,行吗?”朱瞻基拿着奏折愣了半天,突然笑了:“这小子,跟我爹(朱棣)当年骂大臣的口气一模一样,有点意思。”不仅没罚他,反而觉得这年轻人实在,把他调到江西当巡按,专门负责查冤案。
到了江西,于谦直接把办公点搬到了监狱门口,谁家喊冤他就提审谁,卷宗堆得比他还高。有个地主诬陷佃户偷牛,买通了县令定了罪,于谦查了三天,硬是从牛的牙口记录里找出破绽——那牛当年才两岁,根本拉不动地主说的“被盗的犁”。真相大白那天,地主跪地求饶,于谦盯着他说:“我这儿不是菜市场,别想着讨价还价。”当地百姓给他起了个外号,叫“于青天”,但同僚们暗地里叫他“于阎王”——毕竟谁也不想被这尊“铁面神”抓住小辫子。
这时候的于谦,就像一块刚从矿里挖出来的生铁,带着棱角,透着寒光,还没学会官场的“圆融”。但他大概没想过,正是这份“不圆融”,会在二十多年后,成为支撑大明王朝的最后一根脊梁。
第二章:敢跟权宦硬刚的“职场刺头”,坐牢也不忘怼人
正统年间的明朝官场,被一个太监搅成了一锅浑水——此人便是王振。这王公公仗着是明英宗朱祁镇的“童年玩伴”,把朝堂当成了自家后花园,大臣们见了他,要么点头哈腰,要么装聋作哑,唯独于谦,见了面连个笑脸都懒得给。
按当时的“职场规矩”,官员进京述职,总得给王振带点“见面礼”。别人不是送金银,就是送古玩,最次也得包个红包。于谦每次从河南、山西巡抚任上回京,行李里除了公文就是几件换洗衣裳。有人劝他:“于大人,哪怕带点当地的土特产呢?比如河南的枣,山西的醋,意思意思也行啊。”于谦听完,抖了抖袖子,哈哈大笑:“我这袖子里,只有清风,够不够?”——后来那句“两袖清风”的典故,就从这儿来的。
王振听说这事儿,气得把茶杯都摔了:“一个巡抚,敢不给我面子?真当我是摆设?”没过多久,他就找了个由头,给于谦安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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