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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15章 为公共场合吵闹的孩子和家长辩护几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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为公共场合吵闹的孩子和家长辩护几句

经常在一些平台上看见有孩子在公众场合哭喊或者吵闹,特别是高铁上,就有人呵斥孩子,吼孩子,当高铁车厢化作哭闹声的战场,有人怒目而视,有人出言呵斥,大部分吼孩子的还是女性,很多跟帖都上升到认为是家长没有素质,没有家教。

可怜的家长和孩子,坐了一趟高铁,一家人成坏人了。

这个时候就在想,一个陌生人凭什么吼别人家孩子啊,孩子为什么不能吵闹?未成年人保护法不就是保护孩子的吗?吵闹只是保护法最简单的一个保护吧?

客观的说,家长也不是不管,只是有时候管不住。

吵闹的孩子基本是3岁、4岁的孩子,讲道理不一定听得懂,哄又哄不住,总不能把孩子打一顿吧?

有些孩子是人来疯性格,或者是我们说的社牛,人越多越闹。

没有办法。

不能强求所有的孩子都是乖宝宝,也不能给孩子吃安眠药睡一路吧?成人的性格都各不相同,为什么就一定要强求孩子在车上就和哑巴一样无语?

当然,也不能完全责怪制止孩子哭闹的乘客。

未成年保护法的存在,本意绝非为“熊孩子”

撑起无法无天的保护伞,而是为幼小生命提供一道免于粗暴对待的屏障。

某些人将“保护”

曲解为“纵容”

,实则是法律精神的悲哀误读。

当孩子天性释放的音量突破公共可容限度,若家长以“天性如此”

“管不住”

为盾牌,无异于将公共空间拱手让渡给失控的噪音。

家庭教育的缺位,本不该由所有乘客被迫买单。

公共空间是共同生活的舞台,若一方天然拥有“豁免权”

,其余人便只剩沉默忍受或愤然离席——这绝非文明共处的理想图景。

公共空间的和谐终究需要一种越本能冲动的智慧——它呼唤一种深刻的自律与细腻的体察。

当孩子哭闹不止,父母若能第一时间怀抱安抚,或带离片刻,这微小动作便传递出对周遭的尊重;而作为乘客,与其被负面情绪吞噬,不如尝试戴上耳机,或准备些降噪工具。

若噪音实在难以忍受,沟通亦应温和有度——与其厉声呵斥稚童,不如理性提醒家长。

真正的公共意识,是能看见自己手中那根可能刺伤他人的“棍子”

,并主动将其放下。

俗话说,心里有爱,心里有光,所见所闻所感皆是美好。

咱也不说你爱别人家孩子,起码尊重大环境总可以吧?

大环境中大爷大妈唱一路舞一路,不见有人敢说;几个光膀子大汉一路划拳喝酒没有人敢说;车厢中一些人高声电话没有人敢说,为什么就敢说孩子呢?不就是看孩子弱小,没有反抗之力吗?这种鲜明对比下,只对弱小者作的怒气,赤裸裸暴露了人性深处欺软怕硬的阴暗面。

以声量压人者,其勇气的边界何其清晰——幼童的啼哭与嬉闹,因缺乏成人世界的“威慑力”

,便不幸沦为最易被锁定的目标。

这绝非对公共安宁的真正关切,而是人性中“畏强凌弱”

基因在特定空间的骤然激活。

当情绪在密闭车厢里酵,本应共同维护的公共空间,却沦为恃强者的情绪宣泄场。

那一声声呵斥,与其说是维护秩序,不如说是对自身无力感的暴力补偿——一种在更强者面前无从施展的扭曲自尊,在稚嫩生命前找到了廉价出口。

这“勇”

的边界,实则划出灵魂的卑琐轮廓。

我不明白敢于指责别人孩子吵闹的人都是什么心理,估计平时在生活中和单位里都是不想吃亏的人吧?毕竟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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