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书虫眼中的历史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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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61章 王忠嗣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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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一章:从烈士遗孤皇家养子的魔幻开局

如果要给唐朝名将搞个开局设定最魔幻排行榜,王忠嗣绝对能冲进前三。这哥们的人生剧本,简直比现在的穿越小说还离谱——老爹是战死沙场的烈士,自己成了皇帝的养子,十六岁上战场砍人,四十岁成了半个中国的军事总司令,最后居然栽在不想打没必要的仗上。

王忠嗣本名王训,忠嗣是唐玄宗赐的名。他爹王海宾是唐朝的将军,开元二年跟吐蕃打仗时战死了,死得相当壮烈——据说浑身中了几十箭,还抱着吐蕃将领一起滚下悬崖。当时小王训才九岁,穿着孝服在皇宫门口哭,哭声大得把正在吃早茶的唐玄宗都惊动了。

唐玄宗李隆基扒着宫墙一看,这孩子虽然瘦得像根豆芽菜,但眼神特倔,不像一般小孩那样见了皇帝就吓瘫。老李一时心软,说了句:这孩子跟他爹一样有种,以后就放我身边养着吧。就这么着,王训成了皇家托儿所的一员,跟后来的太子李亨(也就是唐肃宗)成了同桌,天天在皇宫里混吃混喝。

皇宫里的日子听起来风光,其实暗藏杀机。别的皇子公主忙着学写诗画画,王训却天天揣着把小木刀练劈砍,把御花园的松树砍得全是豁口。有次唐玄宗考他兵法,这小子居然拿着棋盘当沙盘,把西域的城池全标在格子上,分析起战局来头头是道,气得教他下棋的太傅吹胡子瞪眼:这哪是学棋,分明是在排兵布阵!

更绝的是他十六岁那年,唐玄宗带着一群皇子皇孙去打猎,突然窜出只野猪。别的孩子吓得钻桌子底,王训抄起根马鞭就冲上去,一鞭子抽在野猪鼻子上,趁野猪吃痛的功夫,按住猪脑袋就往地上磕。唐玄宗看得直拍大腿:这小子比他爹还猛!以后就叫吧,忠诚又能继承家业!

从此王训改名叫王忠嗣,正式开启皇家养子+未来战神的双重人生。不过皇宫里的锦衣玉食没把他养废,反而让他练出了项特殊技能——能看穿皇帝的心思。有次唐玄宗跟大臣讨论要不要打吐蕃,王忠嗣在旁边端茶,突然插了句:现在吐蕃没犯边境,咱们主动出击,就像邻居没吵架就砸人窗户,不占理。满朝文武吓得脸都白了,唐玄宗却笑了:这孩子有脑子,不像他爹光会猛冲。

第二章:战场新人王的逆袭之路

王忠嗣十六岁那年,主动请缨去边境打仗。唐玄宗本来想把他留在身边当侍卫,架不住这小子天天软磨硬泡,最后扔给河西节度使萧嵩当实习参谋,意思是让他去边疆晒晒太阳,知道打仗不是过家家就得了。

谁知道王忠嗣是个职场卷王。到了河西军营,别人还在适应时差,他已经带着几个亲兵摸到吐蕃营地侦查了。有天半夜,他瞅准吐蕃哨兵换岗的间隙,摸过去一刀捅穿了对方的喉咙,扛着人头回营请功。萧嵩吓得差点把军符扔地上:你小子不要命了?这是去侦查还是去搞暗杀?

但战绩不会说谎。王忠嗣入职第一年就立了三等功,第二年升为果毅都尉,相当于现在的营长。最绝的是开元十八年那场仗——他带三百人偷袭吐蕃粮仓,不仅烧了对方够吃半年的粮食,还顺手俘虏了吐蕃公主的未婚夫。这波操作把吐蕃人气得跳脚,却让唐玄宗笑得合不拢嘴,专门派太监送了把镶金的佩刀给他,上面刻着二字。

不过王忠嗣跟别的武将不一样,他不是那种砍人越多越开心的战斗狂。别人打完仗忙着报战功,他总拿着地图研究:这地方为什么适合埋伏?那支部队的软肋在哪?有次他跟老将郭虔瓘讨论战术,郭虔瓘说:打仗靠的是勇猛!王忠嗣怼回去:勇猛是给小兵看的,将军得靠脑子。气得郭虔瓘骂他嘴上没毛办事不牢,结果第二天王忠嗣就用一场漂亮的伏击战证明了自己。

第三章:当节度使当上四省总督的狠人

唐朝的节度使相当于军区司令员,一般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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